秦岭国家植物园大门广场服务区及停车场三宗土地经营权转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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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国家植物园大门广场服务区及停车场三宗土地经营权转让的公告

时间:2016-11-28 作者:admin 分享到:

根据省政府第 45 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加快秦岭国家植物园建设,确保2017年10月1日开园。受秦岭国家植物园的委托,由陕西秦岭植物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转让大门广场、服务区、停车场三宗土地经营权。有意向的企业请前往建设公司面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权转让范围及内容

序号

名 称

四址范围

面 积

土地性质

用途

1

大门广场

大门广场东、S107国道南侧

约10亩

建设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2

服务区

大门广场东、S107国道南侧

1.5亩

建设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3

停车场

科研楼北、大门广场西

43.33亩

建设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二、转让期限:20年

    三、参与意向单位基本要求

1、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

2、统一纳入秦岭国家植物园建设范围。

3、统一使用秦岭国家植物园园名、园徽、商标(具体要求详见秦岭国家植物园【2016】56号文件)。

4、设计、建设、运营方案:由入园企业委托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方案需由秦岭国家植物园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但建设内容必须符合秦岭国家植物园迁地保护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规划;前期由入园企业进行运营管理,按投资回收期确定一定年限的运营期限(在运营期限内入园企业需向建设公司缴纳入园运营管理费)。

5、建成运营需服从秦岭国家植物园管理。入选企业(公司)按照入园企业管理办法,需遵守《秦岭国家植物园关于实施外引内联项目合作的原则意见》,具体如下:(1)坚持土地权属主体不变原则;(2)坚持围绕产业链科学布控原则;(3)坚持市场化运作互惠互利原则(详见秦岭国家植物园【2016】57号文件)。

6、所有相关程序均需符合《秦岭国家植物园规划管理实施办法》(【2016】115号)。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上午9:00起至2016年12月10日16:30。过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西安市小寨东路3号西四楼

3、报名要求:报名人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意向保证金

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企业,须向建设公司缴纳贰拾万元(¥200000.00元)意向保证金,经商谈确认的入园企业,意向保证金纳入合同总价;未入园企业意向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日后30天内全额退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一丹  刘安山

联系电话:029-85355752     18066633369

029-85355128     13369239273

邮箱:271188600@qq.com   944533372@qq.com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植物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0日